问题 | 开庭要开几次才能宣判 |
释义 | 一、开庭要开几次才能宣判 开庭几次下判决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1.简单的案件可以一次开庭判决处理,复杂的可以要多次才可以认定违法事实进行判决处理; 2.另外案件争议大或者影响大的,出判决的时间就会晚一些,当事人可以给法官打电话询问案件进展,传票上有法官联系方式。按照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二、民事案件开庭流程分为哪几步 1.宣布开庭;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又包括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 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遵循先原告后被告,然后互相辩论的顺序,辩论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争论的焦点; 4.当庭调解。法庭会询问当事人是否调解,如果同意调解,可以休庭调解,如果不愿意调解,则进入宣判程序; 5.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 三、民事案件二审开庭审理期限是多久 民事案件二审开庭审理期限是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是二审终审制。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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