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省的欠款人是否有权在本地提起诉讼 |
释义 | 一、外省的欠款人是否有权在本地提起诉讼 外省的欠款人是有权在本地提起诉讼,如果被告已经在本地居住了一年以上,是可以在本地法院起诉的,需要提交一年以上居住的证明文件,可以去公安局查下对方有没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居住证或暂住证一年以上的符合本地起诉的条件。没有办理居住证的,可以提交街道办事处或者居委会的证明文件。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欠款胜诉后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三、起诉欠款人的证据有哪些 欠债不还起诉需要提交以下证据: 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2.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合同等; 3.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4.已偿还借款的证据,如:收条、付款凭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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