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中什么样的情况被称为不可抗力 |
释义 | 一、建筑工程中什么样的情况被称为不可抗力 建筑工程中的不可抗力是指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果发生不可抗力,承包方要迅速采取保护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发包方。 不可抗力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1.自然灾害:例如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等; 2.政府行为:例如征收、征用、战争等; 3.社会异常事件:例如罢工、骚乱、游行等。 二、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可以索赔吗 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停工可以索赔。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三、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区别 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区别主要表现在: 1.不可抗力一般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而情势变更后合同即使仍然处于能够履行的状态,只是履行会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况。 2.不可抗力是法定免责事由,而情势变更而引起的风险应由合同双方共同承担,当事人主张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必须请求法院作出裁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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