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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经济欺诈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释义
    一、经济欺诈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经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有: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等。
    二、经济诈骗立案以后可以撤案吗
    符合条件可以撤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诈骗罪的追诉时效
    法律网提醒,诈骗罪的追诉期是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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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