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一、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流程有哪些 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流程有: 1.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3.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二、对于取保候审有哪些适用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取保候审适用条件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三、办理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取保候审的材料一般有: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取保候审申请书; 3.如果申请人是律师,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4.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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