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有什么主要区别 |
释义 | 一、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有什么主要区别 两者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区别: 1.执法主体不同。 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法律行为不同。 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作出劳动监察处理决定是劳动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劳动仲裁则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作出的裁决属于一种国家授权的仲裁机构对发生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行为。 3.工作职责不同。 劳动监察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依照法定的行政职权主动进行,不需要相关人提出请求;而劳动仲裁机构则是受理劳动关系当事人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需先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才能受理案件,仲裁部门不主动介入。 4.法律地位不同。 在劳动监察过程中,劳动行政部门同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之间是行政管理关系;而在劳动仲裁的所有程序中,仲裁机构是一种“中间人”,不作为当事人而处于“第三者”的地位。 5.法律后果不同。 在劳动监察过程中,劳动监督机关一经作出处理决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执行。有关当事人不服处理决定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决定的执行。 6.执法手段不同。 劳动监察既包括事后矫正,也包括事前预防;而劳动仲裁则属于事后矫正。 二、劳动仲裁的程序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下: 1.劳动者自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 2.仲裁委五日内审理并答复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3.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做出仲裁裁决。 ![]() 三、劳动仲裁裁决书在网上可以查询的到吗 1.劳动仲裁裁决书在网上无法查询。 2.当事人及代理人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查阅、复印劳动仲裁案件裁决书。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建立案卷查阅制度,对不需要保密的内容,应当允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复印。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仲裁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五年,仲裁裁决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保存期满后的案卷,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处理。 引用法条: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六条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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