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转让或出租 |
释义 | 一、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转让或出租 宅基地使用权经集体组织批准同意允许转让或出租。宅基地是农户用以建房的土地、属于集体资产,农户对宅基地仅具有使用权和占有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同时不能单独出租。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五款、第六款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如何处理宅基地转让纠纷 处理宅基地转让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 1.争议双方自行协商; 2.请求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对于处理不满意,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宅基地转让协议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宅基地转让协议应写明以下内容: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身份信息;转让宅基地的土地界址、面积;变更登记办理;转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日期。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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