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最大利益可以要求什么 |
释义 | 一、离婚最大利益可以要求什么 离婚争取最大利益化可以从以下角度出发: 1.证明对方存在婚姻过错:重婚、家庭暴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如果能够证明对方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话,不仅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精神损害赔偿,而且在财产分割中法官也会适当倾斜; 2.证明对家庭贡献较大、付出较多; 3.如果是女方或是抚养孩子一方的话,可以要求财产进行多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是否需要双方签署协议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不一定需要双方签署协议,只有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才需要签署离婚协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三、男方提出离婚受到哪些限制 男方提出离婚请求有如下限制: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无法定事由的,男方不得擅自提出离婚; 2.女方为现役军人,未征得军人的同意,且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的,男方不得擅自提出离婚; 3.男方提出离婚请求的其他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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