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罪和抢劫罪的界限在哪里 |
释义 | 一、抢夺罪和抢劫罪的界限在哪里 抢夺罪和抢劫罪概念上的区别为: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抢夺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五)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六)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 三、抢夺罪和抢劫罪的关系 法律网提醒您,抢夺罪和抢劫罪的关系是抢夺罪可以转化成抢劫罪,情形有: 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 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 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4.驾驶车辆夺取财物过程中将被害人拖倒或拖拉着行驶的。 5.携带凶器并驾驶车辆抢夺的。 6.驾驶车辆夺取财物后,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抗拒抓捕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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