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理解异地诉讼的规定 |
释义 | 一、如何理解异地诉讼的规定 如下理解异地诉讼的规定:异地起诉是在异地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起诉状应当记明哪些事项 法律网提醒您,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被异地起诉了不去会怎么样 被异地起诉了去不了会失去答辩权利。法院将作缺席判决。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被起诉了不去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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