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逾期贷款和不良贷款的区别在哪 |
释义 | 一、逾期贷款和不良贷款的区别在哪 逾期贷款和不良贷款的区别在于: 1.逾期贷款是不良贷款的一部分,属于不良贷款中回收希望最大的贷款。如果逾期贷款超过两年仍无法收回,就成为了呆滞贷款。逾期贷款当中确定不能收回的贷款就成为呆帐贷款。 2.不良贷款能反映贷款机构的资产质量状况,是判断贷款机构经营状况的重要指标。而逾期贷款只是一种说法,不能做为评判贷款机构经营情况的标准。 3.逾期贷款只包含了时间因素,以还款时间点作为判断标准。不良贷款则大为不同,不仅仅包含了时间因素,还包含了很多其他因素。例如借款人已经破产、遭受重大事故灾害甚至是死亡。只要贷款存在难以收回的可能,都会被归入不良贷款。 二、不良贷款出现的原因 法律网提醒您,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 1.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后(含展期后到期),借款人逾期不还借款; 2.借款人和担保人被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清偿后,未能还清贷款; 3.借款人遭到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补偿的等。 《贷款通则》第三十三条 贷款人应当建立和完善贷款的质量监管制度,对不良贷款进行分类、登记、考核和催收。 三、不良贷款清收处置措施 不良贷款清收处置措施:实行施压清收,处置清收,专组清收,协调清收,施压力清收,责任清收。 1.施压清收:加强领导,高度负责,成立专门的清收小组。 2.处置清收:通过法院、检察院等权力部门,依法采取扣除、查封等措施清收不良贷款。 3.专组清收:对于有能力偿还但拒绝偿还的赖债户、非信益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利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贷款。 4.协调清收:对于多年形成的不良贷款,如政府机构的财政贷款、政府干预、村落集体贷款、企业事业单位贷款等,各机构应及时与当地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协调,通过财政拨补、政府及村社的财产进行抵债等方式,协调清收。 引用法条: [1]《贷款通则》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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