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何时需要进行变更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何时需要进行变更 在劳动合同生效之后丧失其效力之前,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就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但双方需要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变更。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双方都要各执一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二、劳动合同变更内容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合同的变更主要反映在四个方面: 1.生产或者工作任务的增加或减少; 2.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或缩短; 3.劳动者工种或职务的变化或变动; 4.对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增加或减少。 如劳动者因意外事故致伤、致残,不能从事原岗位劳动,工作岗位需要作适当调整;国家颁布了新的法律、法规,原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与新的法规、法规相悖;由于不可抗力(如水灾、地震、战争)等因素,造成企业或劳动者无法履行原劳动合同时,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都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 三、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 1.填写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送交对方; 2.就是否同意变更劳动合同书面签复通知方; 3.双方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及时就变更的条件和内容进行协商; 4.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5.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原则上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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