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和手续 |
释义 | 一、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和手续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 2.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单位有效工作证、单位签章工资表、单位签章的从事本职工作证明等(原件并复印件)。 3.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 4.首次就医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5.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照片等有关证据。 6.单位、企业法人注册登记资料。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的手续是: 1.申请人准备身份证、医疗诊断证明以及工伤认定申请表等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提供工伤认定申请; 2.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工伤认定机构受理后,经审查和调查取证; 4.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将工伤认定书送达申请人。 二、申请书工伤认定书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书工伤认定书应当写明: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及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2.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信息; 3.申请事实与理由,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受害经过、受伤害部位和诊断时间、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4.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依据。 ![]() 三、工伤认定不成功怎么办 工伤认定不成功的处理办法是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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