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具备销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如何处理预售房屋 |
释义 | 一、未具备销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如何处理预售房屋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开发商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合法有效销售许可证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二、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具备什么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4.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5.七层以下(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七层以上(不含本数)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 6.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7.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和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下办理: (1)立件。办理人持申请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开发科立件,同时公司服务部将申请进行网上申报。 (2)现场勘验。上报审核通过后,公司和房管局开发科相关办事人员约间,到达项目现场进行现场勘验。 (3)报卷审批汇签。待现场勘验通过后,由开发科工作人员持商品房预售证审批表到主管科长和主管局长处进行汇签。 (4)汇签结束,待公示期(5天)过后即可在房管局开发科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需要的材料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方案与预售许可申请表;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