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的共同债务该如何办理 |
释义 | 一、离婚后的共同债务该如何办理 离婚后的共同债务办理的方式:首先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婚后债务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婚后债务公证需要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材料的原件;由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公证员按照程序受理并进行审查。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 1.产生时间特定,即夫妻共同债务一般产生于婚姻存续期间; 2.用途特定,即共同债务一般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 3.其他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引用法条: [1]《公证程序规则》第一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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