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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么吗
释义
    一、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么吗
    离婚后不一定要支付抚养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可以自行约定,抚养费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全部承担,另一方不再给付,但是如果经查实,抚养方的经济能力不足以独自抚养子女的,法院不会准许。如果要给付抚养费,具体数额取决于父母的收入水平、当地生活水平、子女数量和子女的实际需要等因素。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起诉支付抚养费需要什么证据
    法律网提醒您,起诉支付抚养费需要的证据如下:
    1.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的证据,如户口本,派出所证明等;
    3.是否存在合法收养关系的证据,如收养、送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登记等;
    4.自己生活状况的证据;
    5.被告收入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等;
    6.父母是否已经死亡或父母是否无力抚养的证据,如死亡证明、残疾证明及收入证明等;
    7.收入是否显著减少及是否影响正常生活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及现在生活状况的证明等。
    
    三、离婚后抚养费可以改吗?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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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2:2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