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法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房屋买卖合法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是: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在未签名、盖章或按指引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采用了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且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的;法律法规或双方约定需要采用书面刑事订立的,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写违约金吗 法律网提醒,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写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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