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定商标有效期起算时间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一、确定商标有效期起算时间的法律规定 注册商标有效期从法定日开始起算,期限最后一月相应日的前一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二条 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商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各种期限开始的当日不计算在期限内。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期限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期限届满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二、注册申请商标流程 商标注册申请的流程是: 1.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注册申请书; 2.当地商标局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并依法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3.对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发给商标注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 三、商标注册申请的途径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商标注册申请的途径有: 1.本人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的商标局申请办理; 2.委托申请。商标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以其的名义办理商标注册申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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