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向法律仲裁机构申请延长试用期合法性 |
释义 | 一、是否可向法律仲裁机构申请延长试用期合法性 是可以向法律仲裁机构仲裁延长试用期仲裁事项,延长试用期是不合法的,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对试用期时间与公司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应当首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向当地仲裁委进行申诉,如不满意仲裁结果应当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无效的几种情况 试用期约定无效的情形: 1.劳动合同中仅约定试用期的无效; 2.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两次试用期的,后试用期无效; 3.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约定试用期的无效; 4.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无效; 5.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约定试用期的无效。 ![]() 三、与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的注意事项 1.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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