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的定义是什么 |
释义 | 一、挪用资金罪的定义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的定义是: 1.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3.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二、挪用资金罪追诉标准是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挪用资金罪追诉标准是以下几点: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等其他法定情形,需要受到相应处罚。 三、挪用资金100万会被判多少年 依据刑法的规定,挪用资金一百万的,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如果不归还挪用资金的,会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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