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理车祸应该怎样与保险公司联系 |
释义 | 一、处理车祸应该怎样与保险公司联系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有车损的,应先由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再行维修,之后再根据责任认定及所有费用发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出事故后第一时间应该及时报警,并且与保险公司(车辆前风挡右角保险标志上有电话的)联系,它会告诉你准备的材料(如果在城市有快速理赔,当然更要按照规定执行),如果不报警不联系保险公司,以后你理赔就有困难。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时效有哪些规定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时间一般有限制。如果是财产赔偿的话为两年,如果有人身赔偿的话则为五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1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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