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分包的十三项要素是什么 |
释义 | 一、劳务分包的十三项要素是什么 劳务分包的十三项要素是: 1.木工作业分包; 2.砌筑作业分包; 3.抹灰作业分包; 4.石制作分包; 5.油漆作业分包; 6.钢筋作业分包; 7.混凝土作业分包; 8.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 9.模板作业分包; 10.焊接作业分包; 11.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 12.钣金工程作业分包; 13.架线工程作业分包。 二、怎样确定劳务分包用工的主体 法律网提醒您,用工主体即实际施工人包括四类: 1.转包的承包人; 2.违法分包的承包人; 3.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承包人; 4.超越资质等级及没有资质而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承包人。 法律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 三、劳务分包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务分包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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