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办理地点在哪里? |
释义 | 一、房产证办理地点在哪里? 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 二、办房产证需要的材料 办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 5.身份证复印件;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7.已婚的需要婚姻证明复印件。 ![]() 三、办理房产证需要多长时间 法律网提醒您,房产证从受理申请之日起不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可以办理完毕。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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