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交易中卖方应谨慎的要点 |
释义 | 一、二手房交易中卖方应谨慎的要点 二手房交易中卖方应谨慎的要点: 1.要核实房屋产权情况及性质。 房屋所有权证是所有权的标志,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所有人才是有权卖房的人,如果非本人卖房,则要有本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及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房产如果有贷款或抵押,要确保解押。 很多二手房是有抵押贷款的,设定抵押的房产可以签约买卖,但没解押前不能过户,这种情况下,往往卖方需要买方的首付款来偿还贷款解押。 3.要明确约定房屋的相应附属物的归属。 很多二手房原房东都已装修或入住过房屋一段时间,那就会涉及一些房屋的装修和房屋的附属物的归属问题,这时就建议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把这些情况在协议中明确。 4.要注意户口问题的特殊处理。 很多人购房后才发现前房主的户口没迁出去,要求对方迁户口却被拒绝,这样的事情法院是没法受理和执行的。建议在合同中明确原房主的迁出义务,保留部分尾款,待迁出后支付,同时约定一个违约金标准,如果就违约金支付问题起诉到法院,法院是可以受理并判决的。 5.要及时办理网签备案手续。 目前各地存量房买卖都实施网签制度,办理网签备案可以确保房屋不会被过户给其他人,对买方是一种保护,因此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后,一定要尽早办理网签备案手续。 6.要注意房屋及相关设施是否欠费。 物业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费用,在购房时一定要核实清楚是否有拖欠,如果有拖欠,那就要求原房主在交房前全部清结,而且应该考虑就这些问题保留部分房屋价款的尾款,确认没有问题后再支付。 7.交易过程中注意保留证据。 签订合同只是完成了交易的第1步,后面发生纠纷的机会也很多,所以要注意保留每个环节的证据,尤其是自己履行义务的证据。购房者付款时别忘记让对方明确出具收条,且较好依据合同条款,在收条内容中明确是付哪个环节的房款。 二、二手房过户须备材料一览 二手房过户须备材料一览为: 1.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 2.过户登记申请书; 3.二手房买卖合同; 4.房屋产权证; 5.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6.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二手房合同违约起诉书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二手房违约纠纷起诉状应写明:原告、被告双方身份信息等基本情况;二手房违约纠纷事实及理由;纠纷所涉及到的数额及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的承担;结尾起诉人签字并写明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四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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