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盗窃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 |
释义 | 一、如何确定盗窃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行为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或者实施了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成立的构成要件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的行为。 1.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一般为动产,但不动产的可动部分如房屋的门窗、土地上生长的树木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盗窃罪的对象一般是有形的物品,但某些无形的、缺少有体性而有经济价值的东西,如电力、重要技术成果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2.本罪的客体方面,一般表现为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并非法占有的行为。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使他人发觉的方法占有他人财物。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是意图秘密窃取,即使客观上已被他人发觉或者注意,也不影响盗窃性质的认定。秘密窃取,可以是被害人不在场时实施,也可以是物主在场时乘其不备实施。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刑事责任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他人或者单位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窃取财物的行为。法律网提醒,误认他人的财物为自己的财物而取走,因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盗窃罪。 ![]() 三、如何认定盗窃罪中的从犯 盗窃罪从犯的认定是: 在共同盗窃公私财物的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 《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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