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赔偿纠纷的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工伤赔偿纠纷的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赔偿纠纷的调解程序: 1.当事人口头或书面申请调解,陈述事情经过,提出“主张”并提供相应证据; 2.调解员受理,详细记录当事人所陈述的事情经过,仔细验证当事人所陈述的事实真相及其证据; 3.进行调查取证,约见被申请人,听取被申请人陈述; 4.人民调解员仔细分析情况,制定调解方案,提交人民调解委员会讨论通过; 5.通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人进行调解; 6.调解成功的制定调解协议书,各方签字盖章。 二、工伤认定流程需要多久 工伤认定流程需要60天,这是最长的作出决定的期限。而对于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则会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或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属单位。若工伤认定申请的权利义务明确、事实清楚,则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间应依法缩短至受理该申请后的15天内。 三、工伤认定谁有资格申请认定 工伤认定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职工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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