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婚登记所需的法律证件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一、再婚登记所需的法律证件材料有哪些 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4.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二、再婚登记户口本需要改成离异吗 再婚结婚要去改户口本离异。如果当事人离异后又与他人办理了再婚手续,那么当事人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必须要进行更改。因为有相关规定,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可以在户籍派出所出示所需证件,本人身份证、本人户口簿、本人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结婚证;户籍派出所进行相关的审核;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审核通过之后,会在户口本上盖章离异的印戳;将配偶的户口从户口本上注销,加盖注销的章;带离婚证、户口本到公安机关办理分户。 ![]() 三、再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带上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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