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孤儿院领养小女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一、孤儿院领养小女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孤儿院领养小女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二、收养子女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收养小孩的办理程序如下: 1.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2.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登记的原则以及法律规定的条件,认真审查,依法办理; 3.经审核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三、收养后又遗弃构成犯罪吗 收养后又遗弃可能构成犯罪,成立遗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