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信人都有什么限制规定 |
释义 |
一、失信人都有什么限制规定 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0.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11.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二、怎样会被纳入失信人名单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法律网提醒您,只有贷款机构认为借款人欠款金额过大、性质恶劣,那么有可能会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一旦判决生效,如果借款人拒不还款,那么就会进入失信人黑名单。 三、解除失信人怎么做? 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根据相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8.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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