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书不服如何复议法律依据详解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责任书不服如何复议法律依据详解 交通事故责任书不服申请复议的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分为哪几级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分为以下几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1.全部责任,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担事故的责任; 2.平等责任,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相称的,双方负平等责任; 3.主次责任,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4.无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 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程序如下: 1.及时报案。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报警,及时向承保该车的保险公司报案。 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调度其理赔人员查勘事故。对损坏的车辆和财产按规定核定损失金额。 3.抢救治疗。有人员受伤的,应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治疗。 4.调解结案。财产损失金额确定后,受伤人员治愈出院后,或交警部门调查清楚事故死亡人员相关情况后,事故双方由交警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调解,由责任方分别履行赔偿义务后结案。 5.递交索赔。调解结案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将事故索赔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 6.理赔付款。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及法律法规计算赔款金额后通知被保险人领取赔款后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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