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警示卖方须留意哪些法律风险 |
释义 | 一、二手房买卖警示卖方须留意哪些法律风险 二手房买卖警示卖方须留意以下法律风险: 1.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 2.房屋的交付时间、权属变更登记时间不确定。 3.房屋质量难以保证。 4.可能存在一房二卖的情形。 二、二手房过户买卖双方需提供的资料 卖方提供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产籍图4份); 2.契税证; 3.身份证(夫妻双方)(复印件2份); 4.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 5.结婚证(如丢失到原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补办,其他证明方式不被承认); 6.单身、离婚者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节书或法院判决书,离婚未再婚证明;丧偶者提供购房证明、丧偶未再婚证明;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复印件1份)。 买方提供资料:身份证(复印件2份)。 ![]() 三、二手房交易要什么流程 二手房交易需要的流程是: 1.到市房产交易中心评估价值; 2.办理贷款申请,把首付款存入房产局指定帐户中; 3.等待贷款审批,买方和银行签定贷款合同; 4.办理担保手续,银行根据担保合同将款拨到房产局资金监管帐户; 5.到房产局办理产权交易手续,购房人领产权证,卖房人到房产局领款。 法律网提醒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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