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对欠款不还能怎样办 |
释义 | 一、法律对欠款不还能怎样办 法律对欠款不还的处理方式为: 1.暂时无力偿还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沟通,协商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2.债务人拒绝偿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 3.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二、欠款不还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欠款不还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在三年的有效期间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保护其债权。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一般不再为当事人的债权提供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证明对方欠款不还的证明 欠钱不还需要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关于借款的聊天记录等也属于证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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