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哪些情况可以延长羁押期限 |
释义 | 一、对于哪些情况可以延长羁押期限 延长羁押期的情况有: 1.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 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 3.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二、羁押在看守所可以探视吗 法律网提醒您,羁押在看守所是否可以探视,应当依据具体情形而定。如果看守所里是未决犯的,那么就是不容许探望的,除了可以见律师,不容许见任何人。审判之前是只能律师会见,家属朋友均不能探望。如果是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那就是可以探视的,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 ![]() 三、拘留和羁押的区别在哪里 拘留和羁押的区别在: 1.拘留是指在法定的条件下,公安机关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临时强制措施。如果在拘留期间查明犯罪证据的,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 2.羁押则是一种强制措施,指的是因犯罪嫌疑被拘留、逮捕,等候法院审判的期间。如果法院判决有罪,羁押期间折抵刑期。需要注意的是,只有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权决定逮捕。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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