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在医疗纠纷中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
释义 | 一、如何在医疗纠纷中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在医疗纠纷中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的方式如下: 1.当事人与医疗机构自行协商; 2.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第四十三条规定,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二、医疗纠纷诉状怎么写? 医疗纠纷诉状应当按照以下内容写: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医院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请求人民法院对医疗纠纷作出判决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有关医疗纠纷的证据和证据来源,有证人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 三、法律角度下的医疗纠纷技术鉴定流程 法律角度下的医疗纠纷技术鉴定流程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2.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3.双方当事人退场; 4.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5.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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