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子女改名是否需得到对方同意 |
释义 | 一、离婚后子女改名是否需得到对方同意 离婚后孩子改名必须要经过对方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公民姓名更改需要提供的材料是什么 公民姓名更改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进行办理: 1.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书面申请;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工作单位或居委或在读学校同意证明; 4.父母同意更改的书面报告、出生证、父母结婚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的依据。 ![]() 三、给孩子改名字申请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给孩子改名字申请可以写明: 1.孩子的原名,性别,民族,年龄,身份证号,更改的姓名等信息; 2.依据《户口登记条例》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3.改名理由; 4.此致落款申请人签名。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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