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羁押属于刑事处罚么 |
释义 | 一、刑拘羁押属于刑事处罚么 刑事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而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羁押即不属于刑事处罚,只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 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法》关于主刑和附加刑种类的有关规定,刑事处罚主要包含主刑和附加刑两种。 主刑主要包括: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 而附加刑主要包括:罚金处罚、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对于不是我国公民的境外人员,可以适用驱逐出境的处罚。 二、被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算前科吗 视情况而定。法律网提醒您,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被取保候审,还要经过法院审判,如果法院作有罪判决就有案底,如果作无罪判决就没有案底。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 三、被刑拘后的取保候审怎么办理 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的方式如下: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拘留期间,其本人或其亲属可以向对其采取拘留的机关以书面形式申请取保候审; 2.由公检法机关根据其是否符合取保条件作出相应决定; 3.被决定取保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及时提出保证人担保或交纳保证金; 4.公安机关对其执行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