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是强迫交易罪强迫交易罪的认定标准是什 |
释义 | 一、哪些是强迫交易罪强迫交易罪的认定标准是什 强迫交易罪应当是指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等情节严重的行为。其认定标准是:犯罪客体是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与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二、强迫交易罪数额特别巨大 强迫交易罪没有数额巨大的规定。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 三、强迫交易罪属于经侦管辖吗 强迫交易罪是一种犯罪行为,不属于经侦管辖,应当由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管辖。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法律网提醒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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