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协议是否能够实现 |
释义 | 一、未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协议是否能够实现 未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协议能够实现,即没有公证也是有效的。继承权人可以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一般是书写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只要作出声明的继承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声明书就有法律效力。例外情况是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公证不是生效条件,只是为了避免法律争议,在过户的时候,房产局会要求提供。 二、口头放弃继承是否有效 口头放弃继承无效,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放弃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办理放弃继承声明公证后能反悔吗 继承权的放弃是有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自放弃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后生效。法律网提醒您,如果遗产已经继承完毕,便不能再反悔,如果允许其撤回,对其他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影响甚巨,有碍继承关系之稳定,不得撤回。 办理了放弃继承遗产的公证后比未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的书面表示更具确定性和证明力,应当按照公证的内容放弃继承,不能反悔。公证机构不得对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办理撤回声明的公证,而应要求当事人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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