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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卖合同中的履行地怎么认定
释义
    一、买卖合同中的履行地怎么认定
    1.双方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争议标的物确定履行地。标的是支付货币的,收到货币的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约地;
    3.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点;
    4.其他标的,以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所在地为履行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居间合同,只规定了中介合同。中介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分别有:中介合同是三方主体,中介人为合同双方提供服务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方主体;中介合同由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直接达成一致的协议;法律其他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三、买卖合同是否可以口头达成
    买卖合同可以是口头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法律网提醒您,订立买卖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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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3: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