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正确处理用人单位要求无理辞退 |
释义 | 一、如何正确处理用人单位要求无理辞退 正确处理用人单位要求无理辞退的方式是用人单位无故辞退职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辞退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2.申请事项; 3.事实和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结束语和呈文对象。 6.最后写上申请人姓名和日期,并且手写签名按上手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仲裁申请】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被公司辞退后多久仲裁有效 被公司辞退后一年内仲裁有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而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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