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人在继承中享有优先权 |
释义 | 一、什么样的人在继承中享有优先权 有以下情形的继承人可以优先继承遗产: 1.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可以对某一继承人多分。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嘱继承的继承人范围 遗嘱继承人范围包括:法定继承人、国家、集体、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和个人等。即遗嘱继承人一般没有特殊限制,可由被继承人自行指定。但立遗嘱时,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三、遗产继承公证去哪里办理 遗产继承公证去被继承人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办理。法律网提醒您,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材料;提交被继承人户籍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填写公证申请表;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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