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伤害他人有何处罚 |
释义 | 一、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伤害他人有何处罚 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伤害他人有的处罚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打人的,一般不负刑事责任。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故意伤害罪如何界定 故意伤害罪的界定如下: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三、故意伤害罪可以减刑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的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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