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需要在什么时间内进行 |
释义 | 一、工伤鉴定需要在什么时间内进行 工伤鉴定需要60天,最长可以90天。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规定。 二、工伤鉴定时间过了怎么办 如果工伤鉴定过时效了,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三、工伤鉴定可以委托别人代办吗 别人是不可以代替申请工伤鉴定的,对于工伤鉴定除了本人自己申请外,其近亲亲属也是可以的,然后就是只能用人单位申请了。法律网提醒您,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在30日内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去申请工伤认定。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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