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保证的保证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一、取保候审保证的保证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只有同时具备本条规定的上述四个条件的人,才有资格担任保证人。 二、取保候审保证人签字后几天放人 取保候审保证人签字后三天内可以放人。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三、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出省不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出省的,但是当事人需要向有关机关进行报告,且受到批准后才能外出。法律网提醒您,被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住处,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住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住处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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