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 |
释义 |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要注意以下细节问题: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二、劳动合同与务工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务工合同的区别为: 1.二者的主体的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于法人、组织; 2.主体的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合同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务工合同是民法和经济法; 5.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6.法律干预程度不同。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法律、法规规定了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等;而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国家法律不过分干预。 三、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约定有效吗 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约定有效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竞业限制规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对于应当承担违约金的数额并没有具体规定,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协商约定。法律网提醒您,劳动合同违约的计算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一种是有竞业限制要求的。 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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