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的抚养费是按什么标准给的 |
释义 | 一、孩子的抚养费是按什么标准给的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纠纷适用诉讼时效吗 法律网提醒您,抚养费没有诉讼时效限制的,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对方可以追偿抚养费,包括起诉的手段,民事纠纷不适于民诉法的诉讼时效,子女可以索要,可以更好的保障抚养子女一方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三、离婚后支付抚养费的时间限制是多长 离婚后支付抚养费的时间限制是18年,即支付到孩子18岁时。 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法定情形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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