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一、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方式有哪些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方式是:承包方完成合同相关事项后退还或者在办理完保养或维修保证金后退还。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十五条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返还的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十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违反法律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法重新进行招标。 中标无效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和签订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二、履约保证金的作用是什么 履约保证金的作用是: 1.更为适应建筑业市场的特点。 2.可以保证招标承建商市场运作的规范化,杜绝不合理的压价竞标。 3.有利于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4.有利于我国建筑业市场同国际市场接轨。第五,有利于规范整个建筑业市场管理,促使建设工程向信誉、质量好的承建商集中。 三、履约保证金为什么不等同于违约金的金额 履约保证金不等同于违约金的金额是因为两者概念不同。违约金是合同一方违约时承担责任的一种方式,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成立时预先设定而违约事实发生后据此承担给付违约金的责任,在性质上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履约保证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为担保合同的履行,而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金钱作为债权的担保,是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十五条 [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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