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当得利排除的几种情形 |
释义 | 一、不当得利排除的几种情形 不当得利的排除情形: 1.给付是履行道德上的义务; 2.债务人为清偿未到期债务而给付; 3.明知无债务之清偿; 4.因不法原因而给付; 5.强迫得利; 6.反射利益。 二、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三、不当得利应如何处理 不当得利的处理方式如下: 1.受益人是善意的,即在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利益不存在的,受益人不承担返还义务; 2.受益人是恶意的,即在取得利益时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复存在也不能免除其返还义务; 3.受益方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嗣后为恶意的,其返还范围应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范围为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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