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登记异地办理须携带哪些证明材料 |
释义 | 一、结婚登记异地办理须携带哪些证明材料 异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有: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二寸彩照2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 5.再婚当事人需提供离婚证明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二、结婚登记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结婚登记的基本程序包括: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首先,申请必须携带好相关证件前往当事人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去申请结婚登记;其次,必须经过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审查,核对无误之后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最后就是民政部门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认办理结婚登记。 ![]() 三、结婚登记办理需要多久 结婚登记要1天时间。当天办理,符合法律规定,予以登记,当天发给结婚证。法律网提醒您,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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