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上约定的定金该如何支付 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二手房交易中的必备条款是什么?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必备条款: 1.买方与卖方的姓名、住所等信息; 2.房屋的名称、位置、面积等信息; 3.房屋的价格; 4.价款的支付方式、时间、地点; 5.以及检验的标准等。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三、买卖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法律网提醒您,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